
演员吐槽剧组让孩子淋雨 儿童权益引关注!1月17日,短剧演员刑昀在社交媒体上表达了对某剧组拍摄方式的不满。她提到,在夜间拍摄雨戏时,剧组使用洒水车制造大雨效果,让孩子们长时间淋雨。为了保证近景拍摄时演员脸部不被雨水打湿,伞不能放低,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拍摄她们的时候换成假人模型,但剧组为了节省时间没有这样做,导致孩子被雨淋了很长时间,哭得非常伤心。

据报道,该场戏婴儿的片酬仅为800元,部分家长因为经济压力接受了这样的拍摄条件。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于1月8日发布了《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》,明确规定邀请儿童参演微短剧需取得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,并保障儿童演员的人身安全、心理健康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。此外,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,也不得让儿童出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、惊悚或情感纠葛等戏份。
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刘竞律师指出,从法律责任角度来看,事件主要涉及监护人及剧组两方。如果监护人在配合拍摄过程中忽视了婴儿在寒冷环境中的持续不适,可能构成监护失职,严重者甚至可能触及虐待罪。而剧组作为拍摄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方,依法有保护参与拍摄未成年人身心安全的责任。若因拍摄行为造成婴儿健康损害,剧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;若存在主观恶意形成长期虐待事实,相关直接责任人还可能涉嫌过失伤害罪或虐待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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